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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16, 2012

結婚之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十件事

There ia another 100 things to do with lover.

01. 和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
02. 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看自己的書,不要和對方交談,出來之後再聊。
03. 做一頓燭光晚餐,不管是你洗菜還是他切菜,或是你切菜他洗菜, 開一瓶紅酒,不用急著洗碗。
04. 一起買一個玩偶,給它取個名字,旅行時永遠帶著它。
05. 和你的另一半去夜店,假裝不認識,彼此搭訕,不準笑場。
06. 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
07. 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頭許個願。
08. 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兩人一起做個不署名的捐款。
09. 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
10. 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假如你辦不到,很難走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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